看似平静的校园生活背后,往往隐藏着被忽视的安全隐患。为了避免悲剧重演,今天我们不讲大道理,只讲随时可能出现在学习生活中的火灾隐患。这些出现在校园内典型的火情案例,每一次冒烟、每一场火光,都是因为同一个原因——“心存侥幸”。
火情案例警示
案 例 一
某学生寝室充电台灯由于人离未断电,长时间过充起火。
安全提醒:充电设备充满后及时断电,人离寝室务必切断所有电源。

案 例 二
某学生寝室违规使用明火蜡烛,在误以为熄灭的情况下扔进了垃圾纸板箱起火。
安全提醒:宿舍楼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严禁使用蜡烛、酒精炉、卡式炉等明火器具。
案 例 三
某学生寝室阳台,因学生抽烟后烟头没灭,随手扔在阳台杂物起火。
安全提醒:宿舍楼禁止吸烟,吸烟需到指定区域,烟头务必完全掐灭后再丢弃,不在寝室、阳台、疏散通道堆放杂物。

案 例 四
凌晨,某寝室学生充电宝充电时(疑似过充)自燃。
安全提醒:选购带3C认证的正规品牌充电宝,使用对应功率充电器充电,不使用拆解改装、外壳破损、鼓包漏液的设备;睡前、离寝务必拔掉插头,不得过充;充电时远离床褥、衣物等可燃物,不放在密闭抽屉、书包内充电,避免散热不良。
案 例 五
电动车充电棚内,学生的电动自行车在充电时因车辆内部故障起火,车棚及周围三辆电动车均不同程度烧损。
安全提醒:校园内电动自行车须在专用充电区域充电,不改装车辆线路、不超期使用老旧车辆,定期检查电池与充电部件状态。

案 例 六
学生在电动车骑行过程中,因车辆电路故障冒烟起火。
安全提醒:骑行前检查车辆刹车、电池、线路状态,发现异常立即停用检修,避免在人流密集区长时间停放或行驶故障车辆。
案 例 七
某学生寝室因违规使用热得快,在未断电情况下放置纸板箱上阴燃冒烟,及时发现后用水浇灭。
安全提醒:寝室内禁止使用劣质、三无、大功率电器;禁止使用电锅、电热毯、电吹风、卷发棒、暖手宝等任何电加热、电制冷、电炊器具。
案 例 八
某实验室锂离子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冒烟起火,经了解,主要原因为该电池存在老化、鼓包现象未引起重视,导致了本次火情的发生。
安全提醒:实验用电池需定期排查外观与性能,鼓包、漏液的老旧电池按危废规范处置,充电时落实专人值守。
消防安全 人人有责
上述案例中的同学,事发前都觉得“不会这么倒霉”,但火情真的来了,后悔莫及。火灾发生往往只有一瞬间,但酿成灾难却是因为无数次的“我以为没关系”。请大家务必引以为戒,从日常点滴做起,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及时消除身边隐患,真正将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到每一个行动中。
如遇火情,请立即拨打:
梁林校区报警电话:83642110
平湖校区报警电话:85821110
火警电话: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