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毕业季,为保证202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办理对象
户口迁到学校集体户的2026届毕业生。
02户口迁移方式
1.已签约就业的毕业生,应根据就业去向和实际居住地入户的原则,可自愿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迁移户口:
①迁至就业单位集体户;
②迁回原籍;
③凡就业单位暂时不解决落户的,可选择迁往就业单位所在地社会人才集体户(需提前与对方接收服务站联系确定);
2.未签约就业的学生,迁回原籍(包含去往港澳台高校和因私出国留学的学生、应征入伍的毕业生)。
备注:迁回原籍的地址为本人入学报到前户籍所在地或父母现家庭户口所在地。
03办理流程
1.各学院通知需户口迁移的毕业生有关事项。
2.毕业生咨询户口迁往地落户情况(即是否接收户口),填写迁移地址(应注明省市、区县、镇、街、路、门牌号等详细信息,如:浙江省嘉兴市城南街道某某小区1幢1单元101室),上报迁移地址给学院毕业班辅导员。
3.以学院为单位将202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汇总表报送至安全保卫部
第一批毕业生:6月18日前
第二批毕业生:8月25日前
4.安全保卫部统一将学生户口迁移信息提供给派出所。
5.以学院为单位至安全保卫部领取户口迁移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6.学生本人持有效证件至学院学工办领取户口迁移证或寄发。
04注意事项
1.毕业生迁移落户需本人办理,学校不会自动将其户口迁回原籍。
2.毕业生在领到迁移证后,应妥善保管,并在有效期内及时落户。
3.毕业生领到自己的迁移证后,应认真进行核对,如若基本信息有误或落户地址有变更,应及时带上身份证、迁移证原件到城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户政窗口更正。
4.毕业生集体户口迁移咨询电话:0573-83646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