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停车秩序,维护校园交通环境,释放停车空间,根据《嘉兴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嘉兴大学校园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方案》,学校将对相关非机动车进行集中清理和处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
车身严重残破(如缺少部件、车辆严重锈蚀或变形等)、落满灰尘、车胎老化瘪气等明显长期无人使用的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等)。
二、清理范围
校园所有道路、架空层、非机动车位等。
三、清理安排
(一)自行处置(即日至2025年11月13日)。安全保卫部将对清理对象车辆做标识并分类放置。请车主进行自查,对长期停放但今后还需继续使用的非机动车进行清洁保养;对长期停放且不使用的废置(弃)非机动车可自行处置。
(二)集中存放认领(2025年11月14日至12月30日)。对超过自行处置时限未自行处理的车辆,安全保卫部将集中停放至梁林校区二期篮球场北侧。
需认领的师生请于12月3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购买凭证或对应车锁的钥匙每周四到学校北门保安室认领登记,确认后再前往集中停放点认领。认领咨询电话:83646110。
(三)统一清理(2026年3月31日后)。对于无车主认领的清理对象,学校将统一集中处理。
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