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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处校警支队公开选拔优秀员工为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0-01-03 15:56  

    为深化安全保卫处校警支队标准化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优化队伍结构创建一支准军事、素质高、作风硬的高校安保队伍。安全保卫处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在校警支队范围内公开选拔 3名优秀员工为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企业编制),与嘉兴学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参照学校和后勤服务集团的管理体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安全保卫处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这次选工作。

  长:王晓兵

副组长孙永君

  员:金为国  李根明  张汉民

二、基本原则

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用,双向选择的原则。

三、选拔条件与资格

1.应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2.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持有保安员证。

3.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能,会制作平面图,语言表达能力较强。

4.工作认真主动、细心周到,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性格开朗外向,有大局意识,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上进心和奉献精神,能长期稳定工作。

四、选拔程序与办法

1.安全保卫处发文《安全保卫处在校警支队公开选拔优秀员工为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采用个人报名、部门推荐方式,填写《校警支队公开选拔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选拔人员应如实填写《校警支队公开选拔人员信息登记表》,并对所填信息负责。

3.报名时间:2020年1月3日起至2020年1月7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4.选拔人员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于2020年1月12日前电话通知选拔人员,同时通知资格复审与面试时间地点。

五、面试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用现场复审的方式,安排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要求选拔人员携带的材料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以及《校警支队公开选拔人员信息登记表》。

 2.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由第三方组织考官进行面试,一般考查选拔面试者的岗位认知能力、适应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六、体检、考查

根据选拔者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查对象。体检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将安排业务实习,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考查。

 七、公示

 经体检、考查的合格人员,经安全保卫处处务会研究,确定为拟选拔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选拔人员没有异议的,报学校人事处和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备案后,按规定办理录用入职等各种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选拔者自愿放弃或体检、考查过程中出现不合格者,由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选拔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1.在选拔工作过程中,有投诉举报请向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反映,也可以向嘉兴学院监察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对选拔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咨询

有关本次选拔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安全保卫处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邮  编:314001

咨询电话:0573-8361558          联系人:孙永君

监督电话:0573-83642345 (嘉兴学院监察处)

 

                                      安全保卫处

                                     2020年1月3日

                                                           

附件:《校警支队公开选拔人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校警支队公开选拔人员信息登记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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