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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式启用嘉兴学院交通智能化管理系统的通知
2017-03-22 09:37  


学校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嘉兴学院交通智能化管理系统将于4月1日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通行类别

1、教职员工免费通行通道: 越秀校区东、西门、北门,梁林校区东门、南门。

2、社会车辆收费通行通道:越秀校区东、西门,梁林校区东门。

3、教职员工专用通行通道:越秀校区北门,梁林校区南门。

二、车辆收费分类

1、学校公车和教职员工个人车辆免费通行。

2、因公来校车辆可用公务票通行,公务票由各单位(部门)填写《嘉兴学院交通智能化管理公务票领用申请单》(见附件)到安全保卫处领取。

3、制式(如清洁车辆)、特种车辆(如消防车、救护车)驶入校园时,需出示有效证件,经校门执勤人员询问后免费通行。

4、施工、维修、6吨(含)以上车辆请到安全保卫处办理校园通行手续。

5、其他车辆单次计时收费通行,其中业务单位车辆和校园商户车辆可自愿办理包时段收费通行。

 

三、免、收费通行办理程序

1、 免费通行办理程序:

车辆类型

所需资料

办理方法

备注

 

学校公车

学校公有车辆(行驶证所属单位为嘉兴学院或嘉兴学院下属单位、部门)

1. 单位(部门)证明(加盖公章);

2. 机动车辆行驶证;

3. 《嘉兴学院机动车辆通行申请表》。

 

 

 

 

申请人先将相应资料递交至所属单位(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由其递交至安全保卫处办理

 

 

未上牌的新车凭购车发票和临时牌照可办理有效期为15天的校园临时免费通行,到期后须办理免费通行授权

 

 

 

教职工个人车辆

 

 

 

车主为教职工本人或其关系人(限直系亲属或其配偶,后简称关系人),上限2辆

1. 机动车辆行驶证;

2. 车主为教职工本人时,提供校园一卡通或劳动合同,车主为关系人时,还须提供车主身份证;

3. 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等);

4. 《嘉兴学院机动车辆通行申请表》;

5. 车辆为关系人工作单位配车时,还应提供其单位开出的配车证明(须加盖公章)。

2、 包时段收费通行办理程序:

车辆类型

所需资料

办理方法

 

业务单位车辆

为学校提供保障服务或与学校单位(部门)有长期业务往来关系的车辆

1. 机动车辆行驶证;

2. 申请人身份证;

3. 学校单位(部门)出具的业务单位车辆证明(须加盖公章);

4. 《嘉兴学院机动车辆通行申请表》

 

 

 

 

申请人先将相应资料递交至安全保卫处办理通行手续

 

校园商户车辆

 

租赁学校商铺进行经营的商户

1. 机动车辆行驶证;

2. 申请人身份证;

3. 租赁合同;

4. 《嘉兴学院机动车辆通行申请表》。

四、收费标准

学校依据嘉兴市物价局《关于嘉兴学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嘉发改物〔2017〕20号)核定标准对进入校园的机动车实行收费管理,收费标准如下:

1、停车时间30分钟内免费。

2、停车超过30分钟,按3元/辆小时收费。

3、停车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4、24小时内单车收费不超过20元;超过24小时的累计重新计费。

 

附:嘉兴学院交通智能化管理公务票领用申请表

 

嘉兴学院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附件:

嘉兴学院交通智能化管理公务票领用申请表

单位(部门):

(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数量(张)

单位(部门)负责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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